地质工会
1.负责制定地质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,关心职工群众工作生活;依法在劳动保护、集体合同、劳保福利、女工工作等方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3.负责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、技能培训、合理化建议等活动,培养工匠人才;推荐和评选先进典型和劳动模范,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。
4.指导院属单位组建工会,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;开展基层工会干部业务培训。
5.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(代表)大会的民主管理制度,促进民主监督、民主评议干部和政务公开。
6.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促进单位和谐稳定。
7.完成院党委、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